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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商务局;北京市财政局5月17日公告通知:符合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,可按有关规定于2007年5月28日至7月28日到中国民生银行和平里支行领取补贴,过期不再办理。
补贴范围:2005年1月1日—12月31日期间报废、拆解的,使用年限在7—9年之间(即注册登记日期在1997年1月1日—1998年12月31日期间)的下列车型:
一是总质量在12000KG(千克)以上(含12000KG)的载货汽车及准牵引总质量12000KG(千克)以上(含12000KG)的半挂牵引车。
二是乘座人数(包括驾驶员)30人以上(含30人)且车长9米以上(含9米)的载客汽车。
上述大型载货、大型载客汽车的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4000元。
三是2005年报废的车长9米以上(含9米)且当年更新的汽车排放符合欧Ⅱ标准的城市公交车,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15000元。
办理时间:2007年5月28日至7月28日
办理地点:中国民生银行和平里支行(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2号)
领取补贴:私人车主凭加盖北京市商务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专用章的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和本人身份证领取补贴;法人单位车主凭加盖北京市商务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专用章的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(须加盖本单位公章)和本单位发票(发票抬头:北京市商务局)领取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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